县委书记
县委副书记、县长
县委副书记
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
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、统战部长
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
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县委常委、人武部政委
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,主管编制、审计、国防动员工作。 分管县编办、审计局。